聘 因工作需要,根据南川扶组办发〔〕22号等文件要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告知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按需开发、人适其岗、岗尽其能、人岗匹配”,“公开招用、双向选择”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 清扫保洁公益性岗位4名。 三、工作内容 本次招聘为清扫保洁岗: (一)遵守单位规章制度及清扫保洁作业质量标准,服从工作安排; (二)严格按作业流程及作业标准对指定区域进行清扫保洁作业; (三)正确使用、保管、保养清扫工具及设备; (四)负责责任区域内的垃圾收集和转运; (五)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招聘条件 (一)性别:限女性; (二)文化:不限; (三)年龄:16周岁以上、45周岁及以下; (四)身体健康,有劳动能力; (五)吃苦耐劳,有责任心; (六)建卡贫困人员(国扶系统可查); (七)现居住地在南川城区或城区附近。 五、招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年6月15日至年6月19日。 2.报名地点:重庆市南川区市政环境卫生管理所办公室(重庆市南川区南园路19号)。 3.报名现场提交资料:报名者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最新的贫困户帮扶手册(红色)。 4.联系。 (二)资格审查 由重庆市南川区市政环境卫生管理所审查。 (三)面试考核 1.采用面试考核的形式,由区市政环境卫生管理所具体实施。 2.面试时间及地点: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按照面试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前4名为拟聘人员。 (四)公示 对拟聘人员,在南川区市政环境卫生管理所公示栏等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因公示不合格或者应聘人员确认自动放弃资格等原因出现的缺额,在应聘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最长期限不超过1年。期限届满,根据工作需要、绩效评价、本人意向等,经用人单位与就业困难人员协商一致可按相关规定续签。本次公益性岗位试用期不超过一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录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因身体条件等不符合岗位要求或不能办理各项社会保险的人员,予以辞退。 六、工资福利待遇 聘用期间(含试用期)的工资(补贴)标准,按照南川区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标准执行,同时办理相应社会保险。 七、其它注意事项 以下人员不符合公益性岗位安置:(一)严重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员,包括持有有效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等级为1、2级(或相当于)的残疾人员等;(二)已通过其他途径实现就业创业人员,包括企业就业、扶贫车间吸纳、自主创业(就业)等人员;(三)已领取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待遇人员等;(四)其他不符合安置条件的人员。八、简章解释 本简章由重庆市南川区市政环境卫生管理所负责解释。 重庆市南川区市政环境卫生管理所 年6月13日 扫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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