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4/25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点击: 61 次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年1月10日,重庆市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关于5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年第38号)。

重庆市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5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年第38号)

在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我区5批次产品不合格,现将风险控制完成情况通告如下:

一、荣昌区礼悦日用百货超市经营的老姜

(一)监管部门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情况。重庆市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向位于重庆市荣昌区昌州街道玉带路号的荣昌区礼悦日用百货超市(以下简称当事人)送达检验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上述不合格食品已全部销售完毕。

(二)经营企业控制不合格食品情况。重庆市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督促当事人主动在经营场所张贴召回公告,并对购买了该批次不合格食品的消费者发布召回通知。因距离销售完毕时间较长,且食用农产品消费日期较短,故未召回到该批次不合格食品。

(三)其他风险控制措施。重庆市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进一步加强进货查验,杜绝不合格食品流入市场。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处理并已向重庆市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了自查整改报告。

二、戴勇销售的“芹菜”

(一)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情况。年11月10日,重庆市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向荣昌区戴勇(以下简称当事人)送达了检验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该批次不合格“芹菜”是当事人于年10月8日购进的,购进数量6kg。至现场检查时,上述批次不合格食品已全部销售完毕。

(二)经营者控制不合格食品情况。重庆市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依法监督当事人暂停销售并召回不合格产品。对已销售不合格的“芹菜”,当事人主动采取召回等措施。无消费者前来退货,该批次不合格食品召回数量为零。

(三)其他风险控制措施。重庆市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指导戴勇,加强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学习和食品安全自查,进一步强化索证索票、进货查验,杜绝不合格食品流入市场。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处理并已向重庆市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了自查整改报告。

三、荣昌区万兴百货超市销售的“香瓜子(焦糖味)”

(一)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情况。年10月27日,重庆市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向荣昌区万兴百货超市(以下简称当事人)送达了检验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该批次不合格“香瓜子(焦糖味)”是当事人于年9月2日从荣昌区昌元街道陈金刚副食店购进的,购进数量5kg。至现场检查时,上述批次不合格食品已全部销售完毕。

(二)经营者控制不合格食品情况。重庆市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依法监督当事人暂停销售并召回不合格产品。对已销售不合格的“香瓜子(焦糖味)”,当事人主动采取召回等措施。无消费者前来退货,该批次不合格食品召回数量为零。

(三)其他风险控制措施。重庆市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指导荣昌区万兴百货超市销售食品,加强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学习和食品安全自查,改善食品储藏条件,进一步强化索证索票、进货查验,更换有风险的食品供应商。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处理并已向重庆市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了自查整改报告。

四、荣昌区昌元富安北路永立优鲜食品经营超市销售的“新鲜仔姜”

(一)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情况。年10月27日,重庆市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向荣昌区昌元富安北路永立优鲜食品经营超市(以下简称当事人)送达了检验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该批次不合格“新鲜仔姜”是当事人于年9月22日从重庆本福果品有限公司购进的,购进数量8kg。至现场检查时,上述批次不合格食品已全部销售完毕。

(二)经营者控制不合格食品情况。重庆市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依法监督当事人暂停销售并召回不合格产品。对已销售不合格的“新鲜仔姜”,当事人主动采取召回等措施。无消费者前来退货,该批次不合格食品召回数量为零。

(三)其他风险控制措施。重庆市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指导荣昌区昌元富安北路永立优鲜食品经营超市销售食品,加强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学习和食品安全自查,进一步强化索证索票、进货查验,更换有风险的食品供应商。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处理并已向重庆市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了自查整改报告。

五、荣昌区昌元街道友渝食品店销售的“合川桃片”

(一)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情况。年11月22日,重庆市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向荣昌区昌元街道友渝食品店(以下简称当事人)送达了检验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该批次不合格“合川桃片”是当事人于年10月8日从江北区隆泰食品经营部购进的,购进数量5kg。至现场检查时,上述批次不合格食品已全部销售完毕。

(二)经营者控制不合格食品情况。重庆市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依法监督当事人暂停销售并召回不合格产品。对已销售不合格的“合川桃片”,当事人主动采取召回等措施。无消费者前来退货,该批次不合格食品召回数量为零。

(三)其他风险控制措施。重庆市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指导荣昌区昌元街道友渝食品店销售食品,加强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学习和食品安全自查,改善食品储藏条件,进一步强化索证索票、进货查验,更换有风险的食品供应商。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处理并已向重庆市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了自查整改报告。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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