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伴随县政府关于各地行政村(社区)规模优化调整的批复公布,万众期盼的全县个新村和社区正式揭开面纱。 ”巽宅镇龙前村汪学斌/摄 并村更并心新村一家亲自今年三月全面启动村(社区)规模优化调整以来,我县创推前期“工作七法”,对所有村(社区)调整方案实行三堂会审,通过召开千人大会、专班外出发动、逐村入户动员等方式层层宣传发动等,确保做深做透前期。在此基础上,打好实战环节“稳局十招”,由县四套班子领导分别挂帅督战、领衔包干,91名机关干部分赴一线开展点对点脱岗攻坚,全程实行信息日报送、问题日研判,重点问题全程督办、限期清零,推动全县村(社区)规模优化调整又稳又好又快完成。不到30天时间,我县全面完成个村(社区)规模优化调整,表决平均参会率、赞成率均达98%以上。 “并村同时更并心,新村融合一家亲”成为全县村(社区)规模优化调整的真实写照。在巽宅镇,一张“栖凤小镇”的美好蓝图引来六个村的主动抱团融合,并在融合后的第一时间举行了千人同庆的并村融心主题晚会;在枫林镇,一条生态绿道打破了兆潭、湖西这两个集体经济实力差距明显村间的合并障碍,兆潭村成熟的漂流项目负责引来客流,湖西村谋划的“整村民宿”和“一村万树”项目负责留下游客;在桥下镇,德盛嘉园内汇聚了7个下乡移民村,共建共享、共商共融的基层治理新模式不仅让7个村主动合并成一个社区,还吸引了周边同为下山移民村的外塆村加入。 八大行动书写“后半篇”文章不久前,名新村(社区)干部“第一课”在县委党校开班,在完成个村(社区)规模优化调整的第一时间,以并村并心为抓手,开启新村融合发展新篇章。眼下,第二期新村干部培训正在紧锣密鼓地筹备中。 为切实解决好新村融合后的基层组织建设、基层服务和治理、集体经济发展等一系列问题,我县马不停蹄地全面推进县乡领导“大挂钩”、村社干部“大培训”、组织运行“大提升”、新村蓝图“大谋划”、便民服务“大提质”、集体经济“大发展”、矛盾问题“大清零”、政策保障“大落实”等八大行动。通过力量下沉、资源下移,帮助新村和社区做好发展规划、明晰致富路径,帮助解决一批难题、办好一批实事,以实际行动赢得民心、温暖民心。 行政村(社区)规模优化调整名单瓯北城市新区(瓯北街道) 将原来的26个行政村、12个社区调整为27个社区。 一、撤销罗浮村,设立罗浮社区,辖区范围东至尾岩头,南至昌新路、双塔东路、塔下路、永宁东路,西至东华路,北至国道,社区服务中心设在原罗浮村。 二、撤销花岙村,设立花岙社区,辖区范围东至乌山路,南至罗浮社区,西至国省、北至山场,社区服务中心设在原花岙村。 三、撤销塘头村,设立塘头社区,辖区范围东至罗浮社区,南至龙桥社区、江北社区,西至江北社区,北至珠岙社区,社区服务中心设在原塘头村。 四、撤销浦西村,设立浦西社区,辖区范围东至江北街,南至双塔路,西至王家坞路,北至林浦路,社区服务中心设在原浦西村。 五、撤销浦二村,设立浦二社区,辖区范围东至浦一社区,南至浦西社区,西至堡二社区,北至福舟山,社区服务中心设在原浦二村。 六、撤销珠岙村,设立珠岙社区,辖区范围东至东华路,南至瓯北大道,西至白水社区,北至山场,社区服务中心设在原珠岙村。 七、撤销白水村,设立白水社区,辖区范围东至珠岙社区,南至国道,西至马岙社区,北至山场,社区服务中心设在原白水村。 八、撤销马岙村,设立马岙社区,辖区范围东至迎灯路,南至浦一社区,西至柴头山,北至五台山,社区服务中心设在原马岙村。 九、撤销堡二村,设立堡二社区,辖区范围东至林垟社区,南至堡一社区,西至张堡西路,北至国道,社区服务中心设在原林垟村。 十、撤销和一村,设立和一社区,辖区范围东至东山,南至礁下社区,西至瓯江,北至和二社区、和三社区,社区服务中心设在原和一村。 十一、撤销和二村,设立和二社区,辖区范围东至东山,南至和一社区,西至和三社区,北至原安丰村,社区服务中心设在原和二村。 十二、撤销和三村,设立和三社区,辖区范围东至和二社区,南至和一社区,西至桥下镇浦石村,北至山场(以青峰山顶峰分水派流为界),社区服务中心设在原和三村。 十三、撤销龙桥村、滨江社区,合并设立龙桥社区,辖区范围东至龙桥路,南至瓯江,西至江北社区,北至瓯北大道,社区服务中心设在原龙桥村。 十四、撤销新桥村、蔡桥村、东方村、阳光社区,合并设立江北社区,辖区范围东至塘头社区、龙桥社区,南至瓯江,西至码头社区、浦一社区、浦工社区、浦西社区,北至白水社区,社区服务中心设在繁荣路8号。 十五、撤销码道村、江北社区,合并设立码道社区,辖区范围东至江北大街,南至瓯江,西至三桥社区,北至双塔路,社区服务中心设在原码道村。 十六、撤销王家坞村、前牌村,合并设立三桥社区,辖区范围东至码道社区,南至瓯江,西至东瓯大道,北至浦西社区,社区服务中心设在原王家坞村。 十七、撤销浦一村,江北岭村,合并设立浦一社区,辖区范围东至江北街,南至浦西社区,西至浦二社区,北至国道,社区服务中心设在原浦一村。 十八、撤销安丰村、东瓯社区,合并设立东瓯社区,辖区范围东至青峰路,南至舟山路,西至安丰溪,北至山场,社区服务中心设在原安丰村。 十九、撤销河田村,设立河田社区,辖区范围东至三桥路,南至瓯江,西至五星社区,北至林垟社区,社区服务中心设在原河田村; 二十、撤销林垟村,设立林垟社区,辖区范围东至浦西社区,南至河田社区,西至堡一社区,北至堡二社区,社区服务中心设在原林垟村。 二十一、撤销五星村,设立五星社区,辖区范围东至河田社区,南至瓯江,西至瓯江,北至堡一社区,社区服务中心设在原五星村。 二十二、撤销堡一村,设立堡一社区,辖区范围东至张堡东路,南至阳光路,西至园区大道,北至老国道,社区服务中心设在原堡一村。 二十三、撤销礁下村,设立礁下社区,辖区范围东至国道,南至堡一社区,西至瓯江,北至和一社区,社区服务中心设在原礁下村。 二十四、撤销清水埠社区、襟江社区、镇西社区、楠江社区,合并设立清水埠社区,辖区范围东至楠溪江大桥,南至蛇山,西至罗浮社区,北至乌山路,社区服务中心设在原襟江社区服务中心。 二十五、撤销双塔社区、永宁社区,合并设立双塔社区,辖区范围东至塔下路,南至阳光大道,西至罗浦东路,北至小东浦河,区域面积0.6平方公里,户籍户数户,户籍人口人,社区服务中心设在原双塔社区服务中心。 二十六、保留创新社区,辖区范围东至罗浦河,南至瓯江,西至龙桥新街,北至罗浦礁河,社区服务中心设在原滨江社区服务中心。 二十七、保留金瓯社区,辖区范围东至马岙河,南至国际华城河,西至福舟山脚,北至马岙社区,社区服务中心设在原金瓯社区服务中心。 二十八、撤销罗浮社区管理委员会、龙桥社区管理委员会、三岙社区管理委员会、向阳社区管理委员会、江滨社区管理委员会,张堡社区管理委员会。 三江商务区(三江街道) 将原来的28个行政村调整为3个行政村、11个社区。 一、撤销龙头村、龙下村、龙川村、罗溪村,合并设立瓯窑社区,辖区范围东至木桥村,南至罗南社区,西至茗岚社区,北至江东社区,社区服务中心设在原罗溪村。 二、撤销陈家坑村、启灶村、仙客村、半岭村、南岙村,合并设立罗南社区,辖区范围东至乌牛街道,南至温北社区,西至楠溪江,北至瓯窑社区,社区服务中心设在原南岙村。 三、撤销仙山村、长岙村、梅园村,合并设立北郊社区,辖区范围东至温北社区,南至瓯江,西至浦东社区,北至罗南社区,社区服务中心设在原梅园村。 四、撤销开垟村、挂彩村、新建村,合并设立温北社区,辖区范围东至乌牛街道,南至瓯江,西至北郊社区,北至罗南社区,社区服务中心设在原挂彩村。 五、撤销北岙村、缪北村、芦黄村,合并设立茗岚社区,辖区范围东至瓯窑社区,南至罗南社区,西至楠溪江,北至江东社区,社区服务中心设在原北岙村。 六、撤销箬隆村、箬岙底村,合并设立江东社区,辖区范围东至乌牛街道,南至瓯窑社区,西至芦田社区,北至南城街道,社区服务中心设在原箬隆村。 七、撤销芦田村,设立芦田社区,辖区范围东至江东社区,南至茗岚社区,西至楠溪江,北至楠溪江,社区服务中心设在原芦田村。 八、撤销江头村,设立江头社区,辖区范围东至宁浦社区,南至瓯江,西至楠溪江,北至楠溪江,社区服务中心设在原江头村。 九、撤销后江村,设立后江社区,辖区范围东至北郊社区,南至浦东社区,西至江头社区,北至楠溪江,社区服务中心设在原后江村。 十、撤销宁浦村,设立宁浦社区,辖区范围东至浦东社区,南至瓯江,西至江头社区,北至后江社区,社区服务中心设在原宁浦村。 十一、撤销浦东村,设立浦东社区,辖区范围东至北郊社区,南至瓯江,西至宁浦社区,北至后江社区,社区服务中心设在原浦东村。 十二、撤销三江社区管理委员会、江东社区管理委员会、罗东社区管理委员会。 十三、其余未涉及调整村保持不变。 桥头镇 将原来的57个行政村、2个居民委员会调整为31个行政村、2个社区。 一、撤销宋坑村、窑底村,合并设立新的窑底村,新村办公场所设在原窑底村。 二、撤销龙根村、梨村村,合并设立新的梨村村,新村办公场所设在原梨村村。 三、撤销四角石村、白下村、桃湾村,合并设立朝阳村,新村办公场所设在原白下村。 四、撤销胜丰村、白垟村,合并设立新的白垟村,新村办公场所设在原白垟村。 五、撤销新华村、龙头村,合并设立山徐村,新村办公场所设在原龙头村。 六、撤销东行村、前堡村、前庄村,合并设立前东村,新村办公场所设在原前庄村。 七、撤销溪西村、金窑村,合并设立新的金窑村,新村办公场所设在原金窑村。 八、撤销林下村、林福村,合并设立新的林福村,新村办公场所设在原林福村。 九、撤销闹水坑村、白沙村,合并设立新的白沙村,新村办公场所设在原白沙村。 十、撤销新浦村、外垟头村、石马岙村,合并设立石马村,新村办公场所设在原石马岙村。 十一、撤销前下村、外新村、底新村,合并设立三联村,新村办公场所设在原外新村。 十二、撤销凤山村、沈岗村,合并设立新的沈岗村,新村办公场所设在原沈岗村。 十三、撤销广头村、潘罗村、溪心村,合并设立新的溪心村,新村办公场所设在原溪心村。 十四、撤销夏园村、?头村、连岙村,合并设立籐溪村,新村办公场所设在原?头村。 十五、撤销董岙村、外岙村、荷塘村,合并设立脑公山村,新村办公场所设在原荷塘村。 十六、撤销桥西村、店埠村、桥头村,合并设立桥头社区,辖区范围东至桥头镇坦头村,南至菇溪河,西至田垄山脚,北至桥头镇殿前村,社区服务中心设在原桥头村。 十七、撤销桥一村、万象居民委员会、桥东居民委员会,合并设立桥一社区,辖区范围东至桥头镇谷联村,南至菇溪河,西至田垄山脚,北至桥头社区,社区服务中心设在原桥一村。 十八、撤销城关社区管理委员会、城中社区管理委员会、白云社区管理委员会、滨江社区管理委员会。 十九、其余未涉及调整村保持不变。 桥下镇 将原来的78个行政村、3个居民委员会调整为38个行政村、5个社区。 一、撤销前山头村、金仓村、娄山村,合并设立茶场村,新村办公场所拟新建。 二、撤销吴山村、双垄村、昆岭村,合并设立新的昆岭村,新村办公场所设在原昆岭村。 三、撤销双坑村、里斜村,合并设立新连村,新村办公场所拟新建。 四、撤销底砻村、塘下砻村、外砻村,合并设立林山村,新村办公场所拟新建。 五、撤销塘上村、黄川村、蒲瓜墩村,合并设立新的塘上村,新村办公场所设在原塘上村。 六、撤销徐岙村、金加了村、大平村,合并设立新的徐岙村,新村办公场所设在原徐岙村。 七、撤销桐园村、殿后村,合并设立田园村,新村办公场所设在四角潭。 八、撤销杨塆村、廿四垄村,合并设立新的廿四垄村,新村办公场所设在原杨塆村。 九、撤销西尖村、银坑村,合并设立西银村,新村办公场所拟新建。 十、撤销黄麻垟村、朱硐坑村、岭根了村,合并设立新的黄麻垟村,新村办公场所设在原黄麻垟村。 十一、撤销宋岙村、大头岙村,合并设立祥和村,新村办公场所设在原宋岙村。 十二、撤销光华村、小旦岙村,合并设立新华村,新村办公场所设在原光华村。 十三、撤销麻坑村、梅岙村,合并设立新的梅岙村,新村办公场所设在原梅岙村。 十四、撤销霞岙村、中央山村、徐山村,合并设立强振村,新村办公场所设在原徐山村。 十五、撤销叶岙村、尤山村、塘坑村,合并设立长隆村,新村办公场所设在原叶岙村。 十六、撤销浦石村、延寿村,合并设立瓯桥村,新村办公场所设在原浦石村。 十七、撤销山联村、泰山村、肖山村、外塆村、西江村、陈山村、桃山村、上降村,合并设立德盛社区,辖区范围东至西溪河,西至永临大道,南至园区路,北至西溪河,社区服务中心设在德盛嘉园。 十八、撤销京垟村、方岙村、小京岙村、金福景苑居民委员会,合并设立小京社区,辖区范围东至桃山村,西至西溪河,南至西江村,北至韩埠村,社区服务中心设在原镇茶场。 十九、撤销金兰村、桥上村、连村,合并设立京桥社区,辖区范围东至桥下村,西至京岸村,南至桥下村,北至西溪下村,社区服务中心设在原连村。 二十、撤销桥下村、桥下街居民委员会,合并设立桥下社区,辖区范围东至上降村,西至京岸村,南至韩埠村,北至连村村,社区服务中心设在原桥下村。 二十一、撤销京岸村、西岸街居民委员会,合并设立京岸社区,辖区范围东至桥下村,西至桥头镇界,南至八里村,北至桥上村,社区服务中心设在原京岸村。 二十二、撤销方岙口社区管理委员会、桥下社区管理委员会、徐岙社区管理委员会。 二十三、其余未涉及调整村保持不变。 岩头镇 将原来的83个行政村、1个居民委员会调整为43个行政村、3个社区。 一、撤销上美村、中美村、霞美村,合并设立新的霞美村,新村办公场所设在原中美村。 二、撤销苍岙村、潘家垟村、陈家坪村、苍坡村,合并设立新的苍坡村,新村办公场所设在原苍坡村。 三、撤销塆里村、协岙村,合并设立新的塆里村,新村办公场所设在原塆里村。 四、撤销芙蓉村、芙蓉下村,合并设立新的芙蓉村,新村办公场所设在原芙蓉村。 五、撤销屿根村、里岙村,合并设立屿里村,新村办公场所设在原屿根村。 六、撤销下园村、郑岙村,合并设立锦园村,新村办公场所设在原下园村。 七、撤销里户村、下日川村,合并设立新的下日川村,新村办公场所设在原下日川村。 八、撤销岙底村、上岙山村,合并设立新的岙底村,新村办公场所设在原岙底村。 九、撤销上烘头村、下烘头村,合并设立烘头村,新村办公场所设在原下烘头村。 十、撤销山结村、杨山村、龙潭坑村,合并设立祥丰村,新村办公场所设在原杨山村。 十一、撤销小茅垟村、西下村,合并设立新的小茅垟村,新村办公场所设在原小茅垟村。 十二、撤销藤垄根村、里湾潭村,合并设立藤里村,新村办公场所设在原里湾潭村。 十三、撤销下龙村、水东村,合并设立新的水东村,新村办公场所设在原水东村。 十四、撤销张公平村、岭里村,合并设立黎明村,新村办公场所设在原岭里村。 十五、撤销麻家溪村、内胡村、外胡村,合并设立胡溪村,新村办公场所设在原麻家溪村。 十六、撤销祖婆山村、口上村、中岩村,合并设立龙口村,新村办公场所设在原口上村。 十七、撤销周山、碎坑村,合并设立青秀村,新村办公场所设在原碎坑村。 十八、撤销石匣村、季家山村,合并设立石山村,新村办公场所设在原石匣村。 十九、撤销四联村、陈坪村,合并设立六联村,新村办公场所设在原四联村。 二十、撤销齐岙村、深固村,合并设立深岙村,新村办公场所设在原深固村。 二十一、撤销山背村、高山村、郑家庄村,合并设立山联村,新村办公场所设在原郑家庄村。 二十二、撤销葵坑村、八沸垟村,合并设立鲤鱼泑村,新村办公场所设在原八沸垟村。 二十三、撤销岩头村,设立岩头社区,辖区范围为东至琴山,西至小港村,南至河三村,北至霞美村,社区服务中心设在原岩头村。 二十四、撤销小港村、河一村、河二村、河三村,合并设立丽水街社区,辖区范围为东至楠溪江,西至琴山村,南至芙蓉村,北至霞美村,社区服务中心设在原河二村。 二十五、撤销五上村、五下村、岭根村、下宅村、南垟村、林山村,合并设立红星社区,辖区范围为东至岭根村东山,西至林山,南至南垟村五尺溪,北至五上村清水埠,社区服务中心设在原五下村。 二十六、撤销丽水街居民委员会。 二十七、撤销岩头社区管理委员会。 二十八、其余未涉及调整村保持不变。 沙头镇 将原来的72个行政村调整为36个行政村、4个社区。 一、撤销庙活村、稠树村,将上庙活自然村与稠树村合并设立新的稠树村,新村办公场所设在原稠树村。 二、撤销上浮林、下浮林村、西垟村、陈住起村、古庙口村,合并设立楠湖村,新村办公场所拟新建。 三、撤销呈坑村、下城村、泰石村,合并设立新的泰石村,新村办公场所设在原泰石村。 四、撤销潮际村、下浦村,合并设立新的潮际村,新村办公场所设在原潮际村。 五、撤销南川村、龙益村,合并设立新的南川村,新村办公场所设在原南川村。 六、撤销龙潭下村、渔田村,合并设立新的渔田村,新村办公场所设在原渔田村。 七、撤销新星村、上光村,合并设立上路垟村,新村办公场所设在原新星村。 八、撤销古一村、古二村,合并设立古庙村,新村办公场所设在原古庙小学。 九、撤销胡头村、朱垟村,合并设立新的胡头村,新村办公场所设在原胡头村。 十、撤销溪北村、董岙底村,合并设立新的溪源村,新村办公场所设在原溪北村。 十一、撤销(土夅)下村、(土夅)头山村,合并设立新的新港村,新村办公场所设在原(土夅)下村。 十二、撤销岭垟村、豫章村,合并设立新的豫章村,新村办公场所设在原豫章村。 十三、撤销石公田村、架牙山村、高坑村,合并设立高谢村,新村办公场所拟新建。 十四、撤销小溪村、双溪村、水岩村,合并设立珍源村,新村办公场所设拟新建。 十五、撤销廿四(土最)村、科竹村、樟树鸟村,合并设立溪山村,新村办公场所设在原科竹村。 十六、撤销九丈村、塘湾村、坦下村,合并设立新的楠汇村,新村办公场所拟新建。 十七、撤销廊一村、廊二村、廊三村,合并设立廊下社区,社区服务中心拟新建。 十八、撤销花一村、花二村、花三村,合并设立花坦社区,社区服务中心设在花坦办事处内。 十九、撤销阳岙村村、石埠村、高浦村,与下庙活自然村合并设立高浦社区,社区服务中心设在原高浦村。 二十、撤销黄村村、珍溪村、珍岙村,合并设立新的黄村社区,社区服务中心设在原黄村村。 二十一、撤销高浦社区管理委员会、花坦社区管理委员会、古庙社区管理委员会、渠口社区管理委员会。 二十二、其余未涉及调整村保持不变。 枫林镇 将原来的45个行政村、1个居民委员会调整为16个行政村、4个社区。 一、撤销东升村、西优村,合并设立景沙岗村,新村办公场所拟新建。 二、撤销湖西村、兆潭村,合并设立江枫村,新村办公场所拟新建。 三、撤销金山村、垟山村,合并设立锦阳村,新村办公场所设在原垟山村。 四、撤销高塘村、乌弄村、里龙村,合并设立北坑新村,新村办公场所拟新建。 五、撤销枫一村、枫二村、枫三村、徐家塆村、圣旨门居民委员会,合并设立枫岭社区,辖区范围东至圣旨门社区,西至楠溪江,南至幸福社区,北至镬炉村,社区服务中心拟新建。 六、撤销枫四村、枫五村、大门台村、狮溪村、后山村、娄山村,合并设立圣旨门社区,辖区范围东至北坑新村,西至枫岭社区,南至枫孤溪,北至镜架山村,社区服务中心拟新建。 七、撤销新村村、老庵村、田东村、朱山头村、外垟村、龚埠村、凤岙村,合并设立幸福社区,辖区范围东至外档村,西至楠溪江,南至花坦黄村,北至枫岭社区,社区服务中心拟新建。 八、撤销陈田村、陈垟村、新强村、孤山村、金南村、下港村、金山头村,合并设立孤山社区,辖区范围东至北坑新村,西至汤岙村,南至锦阳村,北至福田村,社区服务中心拟新建。 九、撤销孤山社区管理委员会、水东社区管理委员会、枫林社区管理委员会。 十、其余未涉及调整村保持不变。 岩坦镇 将原来的79个行政村、1个居民委员会调整为48个行政村、1个居民委员会。 一、撤销大岭村、叶坑村、龙园村,合并设立新的叶坑村,新村办公场所设在原龙园村。 二、撤销三面山村、东岙村,合并设立新的东岙村,新村办公场所设在原东岙村。 三、撤销闪坑村、西塘村,合并设立新的闪坑村,新村办公场所设在原闪坑村。 四、撤销坦一村、岩坦村,合并设立新的岩坦村,新村办公场所设在原岩坦村。 五、撤销岩门村、源头村,合并设立新的源头村,新村办公场所设在原源头村。 六、撤销碧油坑村、西山村、道基村,合并设立北源村,新村办公场所拟在原西山村发洪坑自然村新建。 七、撤销山早村、岩门下村、岭背村,合并设立景泉村,新村办公场所设在原山早村。 八、撤销王山村、岙头村、桧染村,合并设立新的王山村,新村办公场所设在原王山村。 九、撤销黄南村、李庄村,合并设立新的黄南村,新村办公场所设在原黄南村。 十、撤销林坑村、上坳村、理只村,合并设立新的林坑村,新村办公场所设在原上坳村。 十一、撤销横路下村、北山村,合并设立新的北山村,新村办公场所设在原北山村。 十二、撤销后坪村、鸟头村、前山村、永坦村、南岸村,合并设立新的南岸村,新村办公场所设在原南岸村。 十三、撤销上宅岸村、铁坑村,合并设立新溪村,新村办公场所暂设在原铁坑村。 十四、撤销溪一村、溪二村、到家山村、小舟垟村,合并设立溪口村,新村办公场所设在原溪二村。 十五、撤销寺后村、毛竹村、里上坑村,合并设立永安村,新村办公场所设在原毛竹村。 十六、撤销陈周村、江潭村,合并设立联源村,新村办公场所设在原江潭村。 十七、撤销水景村、黄界坑村、福山村、下潘村,合并设立四海山村,新村办公场所设在四海山林场内。 十八、撤销石鸟村、垟(土夅)村,合并设立丰扬村,新村办公场所设在原垟(土夅)村。 十九、其余未涉及调整村保持不变。 大若岩镇 将原来的36个行政村、1个居民委员会调整为21个行政村、1个社区。 一、撤销大元下村、双岙村,合并设立新的大元下村,新村办公场所设在原大元下村。 二、撤销府岸村、黄岙村、石岙村,合并设立合丰村,新村办公场所设在原黄岙村。 三、撤销里舍村、垟坑村、寺前村,合并设立新三联村,新村办公场所设在原垟坑村。 四、撤销上榴湾村、下榴湾村,合并设立榴湾村,新村办公场所设在原下榴湾村。 五、撤销大东村、埭头村,合并设立新的埭头村,新村办公场所设在原埭头村。 六、撤销下岸村、九房村,合并设立新的九房村,新村办公场所设在原下岸村。 七、撤销都南村、都溪村,合并设立新的都南村,新村办公场所设在原都南村。 八、撤销白泉村、钱泉村、涨岸垟村,合并设立新的白泉村,新村办公场所设在原白泉村。 九、撤销大若村、黄潭村、李茅村、陈岙村、大若岩居民委员会,设立大若岩社区,辖区范围为东至蒋山村,西至榴湾村,南至银泉村,北至水云村,社区服务中心设在原大若村。 十、撤销大若岩社区管理委员会、桐州社区管理委员会、白泉社区管理委员会。 十一、其余未涉及调整村保持不变。 巽宅镇将原来的45个行政村、1个居民委员会调整为25个行政村、1个居民委员会。 一、撤销巽宅村、金溪村、沙埠村、进书村、麻埠村、巽一村,合并设立新的巽宅村,新村办公场所设在原巽宅村。 二、撤销里山村、龙前村,合并设立新的龙前村,新村办公场所设在原龙前村。 三、撤销麻庄村、邵川村、石垟村、水头垟村,合并设立锦川村,新村办公场所拟新建。 四、撤销下一村、下二村,合并设立霞嵊村,新村办公场所设在原下一村。 五、撤销山霞村、外宕村,合并设立新的山霞村,新村办公场所设在原山霞村。 六、撤销中山村、三里村,合并设立新的中山村,新村办公场所设在原三里村。 七、撤销小溪村、下谢村,合并设立新的小溪村,新村办公场所设在原小溪村。 八、撤销石染村、下坑口村,合并设立新的石染村,新村办公场所设在原石染村。 九、撤销珠龙村、和平村,合并设立金山村,新村办公场所设在原珠龙村。 十、撤销郭坑村、坭坑口村,合并设立双隆村,新村办公场所拟新建。 十一、撤销白石坭村、川岙村,合并设立新的白石坭村,新村办公场所设在原川岙村。 十二、撤销野骨村、后坑村、谢山村,合并设立谢谷村,新村办公场所设在原后坑村。 十三、撤销小坑村、龟背村,合并设立宁川村,新村办公场所设在原龟背村。 十四、撤销霞嵊社区管理委员会、巽宅社区管理委员会。 十五、其余未涉及调整村保持不变。 碧莲镇 将原来的43个行政村、1个居民委员会调整为24个行政村、2个社区。 一、撤销梧町村、梧岙村,合并设立新的梧岙村,新村办公场所设在原梧岙村。 二、撤销鱼仓村、地凑村,合并设立新的鱼仓村,新村办公场所设在原鱼仓村。 三、撤销山坑村、巨川村、了烈村,合并设立山川村,新村办公场所设在原山坑村。 四、撤销前九(土夅)村、后九(土夅)村、孙山村,合并设立后九降村,新村办公场所设在原后九(土夅)村。 五、撤销汤店村、大树垟村,合并设立舟洋村,新村办公场所设在原汤店村。 六、撤销小巨村、新宅村,合并设立小渠村,新村办公场所设在原小巨村。 七、撤销应坑村、垅头村、半坑村、应岙村,合并设立新的应坑村,新村办公场所设在原应坑村。 八、撤销应一村、应二村、章进岙村,合并设立应界坑村,新村办公场所设在原应二村。 九、撤销碧莲村、石山村、东边村、东坑里村、缸窑村、碧莲街居民委员会,合并设立碧莲社区,辖区范围东至大若岩镇大元下村、南至黄岗村、西至碧莲上村社区、北至澄田村,社区服务中心设在原碧莲村。 十、撤销上村,设立碧莲上村社区,辖区范围东至碧莲社区、南至茗岙乡坐凳村、西至对埠自然村、北至澄田村,社区服务中心设在原上村村。 十一、撤销碧莲社区管理委员会。 十二、其余未涉及调整村保持不变。 鹤盛镇 将原来的41个行政村调整为23个行政村。 一、撤销南岸山村、西一村、西源村,合并设立新的西源村,新村办公场所设在原西源村。 二、撤销郑源村、岩峰村,合并设立新的岩峰村,新村办公场所设在原岩峰村。 三、撤销德岙村、齐山村、谷山村,合并设立德源村,新村办公场所设在原德岙村。 四、撤销岩舟村、垟京村,合并设立新源村,新村办公场所设在原垟京村。 五、撤销下岙村、大矼村,合并设立桅峰村,新村办公场所设在原下岙村。 六、撤销蓬一村、蓬二村、蓬三村、大山底村,合并设立蓬溪村,新村办公场所设在蓬溪小学。 七、撤销鹤垟村、下庄垟村,鹤塆村,合并设立鹤阳村,新村办公场所设在原鹤垟村。 八、撤销鹤泉村、岩上村,合并设立新的岩上村新村办公场所设在原岩上村。 九、撤销霞岭根村、谷庄村,合并设立新的霞岭根村,新村办公场所设在原霞岭根村。 十、撤销鹤盛村、大山头村,合并设立新的鹤盛村,新村办公场所设在原鹤盛村。 十一、撤销东皋村、上塆村、平龙山村,合并设立新的东皋村,新村办公场所设在原东皋村。 十二、撤销罗川村、塘村,合并设立罗家寮村,新村办公场所设在原罗川村。 十三、撤销鹤盛社区管理委员会、东皋社区管理委员会。 十四、其余未涉及调整村保持不变。 金溪镇 将原来的38个行政村调整为22个行政村。 一、撤销山根村、墩头村,合并设立西溪村,新村办公场所设在原山根墩头小学旧址。 二、撤销龙口村、下徐村和富垟村,合并设立霞畲村,新村办公场所设在原下徐村。 三、撤销陈岙村、潘宅村,合并设立新的潘宅村,新村办公场所设在原潘宅村。 四、撤销朱坑垟村、章一村,合并设立朱章村,新村办公场所设在原朱坑垟村。 五、撤销罗徐村、呈岙村,合并设立盛罗村,新村办公场所设在原呈岙村。 六、撤销双进村、瓯山村,合并设立振瓯村,新村办公场所设在原瓯山村。 七、撤销娄川村、岭一村、向阳村和洋观村,合并设立新的岭一村,新村办公场所设在原岭一村。 八、撤销大阳村、湖庄村,合并设立新的湖庄村,新村办公场所设在原湖庄村。 九、撤销双联村、济根村、周山村和黄村村,合并设立红岩漈村,新村办公场所设在原黄村村。 十、撤销阮山村、朱山村,合并设立阮朱山村,新村办公场所设在原朱山村。 十一、撤销上朱山村、茶二村、合并设立赵宅村,新村办公场所设在原茶二村。 十二、其余未涉及调整村保持不变。 东城街道 将原来的41个行政村、1个社区调整为23个行政村、3个社区。 一、撤销东坑村、牛伦村、陡门村,合并设立新的陡门村,新村办公场所设在原陡门村。 二、撤销全山村、林村村、珠山村,合并设立新的珠山村,新村办公场所设在原珠山村。 三、撤销翁山村、绍山村,合并设立绍翁村,新村办公场所设在原绍山村。 四、撤销上庄山村、大岙坦村、焦坑村,合并设立竹溪村,新村办公场所拟新建。 五、撤销山溪头村、金竹垟村,合并设立新的金竹垟村,新村办公场所设在原金竹垟村。 六、撤销茅竹坑村、梅岙村,合并设立梅园村,新村办公场所设在原梅岙村。 七、撤销石介下村、河底村、立新村、绿嶂村,合并设立新的绿嶂村,新村办公场所拟新建。 八、撤销前村村、浦口村、浦东村,合并设立望江社区,辖区范围东至浦东山,西至环城西路,南至望江路,北至县前路,社区服务中心拟新建。 九、撤销溪头村、仁里村、峙口村,合并设立峙口社区,辖区范围东至长源村,西至楠溪江,南至山仓村,北至河屿村,社区服务中心设在原峙口村。 十、撤销望江社区管理委员会、峙口社区管理委员会、陡门社区管理委员会。 十一、其余未涉及调整村(社区)保持不变。 南城街道 将原来的31个行政村、2个社区调整为14个行政村、9个社区。 一、撤销屿门村、观前村,合并设立春江村,新村办公场所设在原屿门村。 二、撤销应山村、大了(土夅)村,合并设立龙华村,新村办公场所设在原大了(土夅)村。 三、撤销麻山村、中联村,合并设立新联村,新村办公场所设在原麻山村。 四、撤销李家村、栗一村,合并设立永福村,新村办公场所设在原李家村。 五、撤销金平村、外山村,合并设立外金村,新村办公场所设在原外山村。 六、撤销东岸村、东华村,合并设立东兴村,新村办公场所设在原东岸村。 七、撤销李浦村、观下村,合并设立李观村,新村办公场所设在原李浦村。 八、撤销新民村、芦湾村,合并设立新芦村,新村办公场所设在原新民村。 九、撤销郭山村、溪了头村,合并设立郭溪社区,辖区范围为原郭山村和溪了头村辖区,社区服务中心设在原郭山村。 十、撤销下堡村、金塘村,与原城西社区部分辖区合并设立霞堡社区,辖区范围东至下堡东路、秀水路,南至中塘溪,西至上瓯公路(在建),北至下堡山,社区服务中心设在原下堡村。 十一、撤销西前村,设立西前社区,辖区范围东至上桥头社区,南至黄田街道上合村,西至仁堂社区,北至西后社区,社区服务中心设在原西前村。 十二、撤销西后村,设立西后社区。辖区范围东至上桥头社区,南至西前社区,西至仁堂社区,北至乌岩山,社区服务中心设在原西后村。 十三、撤销龙翔村,设立龙翔社区。辖区范围东至望江路,南至上桥头社区,西至西后社区,北至原浦口村,社区服务中心设在原龙翔村。 十四、撤销桥头村,设立上桥头社区,辖区范围东至楠溪江,南至原桥头村门前山,南至西后社区,北至龙翔社区,社区服务中心设在原桥头村。 十五、撤销仁堂村,设立仁堂社区,辖区范围东至西前社区、西后社区,南至门前山,西至李家村,北至后山,社区服务中心设在原仁堂村。 十六、调整城西社区辖区范围为东至环城西路,南至中塘溪,西至秀水路、下堡东路,北至戈田。 十七、撤销中塘社区管理委员会、永兴社区管理委员会、黄屿社区管理委员会。 十八、其余未涉及调整村(社区)保持不变。 北城街道 将原来的42个行政村、2个社区调整为19个行政村、4个社区。 一、撤销江坑村、前坪村,底寮村,外寮村,合并设立下寮村,新村办公场所设在原下寮社区办公楼。 二、撤销上庵村、下庵村、大亨村,合并设立新的大亨村,新村办公场所设在原大亨村。 三、撤销东山下村、路口村、牛角门村,合并设立路口东山村,新村办公场所设在原东山下村。 四、撤销虞家村、枫树下村、金元(土夅)村,合并设立永兴村,新村办公场所设在原虞家村。 五、撤销下湾村、水碓湾村,合并设立双湾村,新村办公场所设在原下湾村。 六、撤销塘山村、阮家山村,合并设立嘉元村,新村办公场所设在原阮家山村。 七、撤销杭郭村、岭后村,合并设立杭岭村,新村办公场所设在原杭郭村。 八、撤销山坪村、银场村,合并设立新的银场村,新村办公场所设在原银场村。 九、撤销江北田村、朱岙村、岭山村,合并设立新的朱岙村,新村办公场所设在原朱岙村。 十、撤销芬益村、中心村、芬星村,合并设立成三星村,新村办公场所设在原中心村。 十一、撤销山节村、马兰坦村,合并设立新的山节村,新村办公场所设在原山节村。 十二、撤销中(土夅)村、陈山下村,合并设立中城村,新村办公场所设在原中(土夅)村。 十三、撤销中村村、后村村、云嘉山村,合并设立城关社区,辖区范围东至城北社区,西至城中社区,南至城东社区,北至云嘉山,社区服务中心设在原中村村。 十四、撤销三元堂村,设立三元堂社区,辖区范围东至浦东山,西至下湾村,南至浦东村,北至水碓湾村,社区服务中心设在原三元堂村。 十五、撤销下寮社区管理委员会、鹅浦社区管理委员会。 十六、其余未涉及调整村(社区)保持不变。 乌牛街道 将原来的37个行政村、1个居民委员会调整为17个行政村、6个社区。 一、撤销马岙村、东坦头村,合并设立新的马岙村,新村办公场所设在原马岙村。 二、撤销河口埭村、河口岙村,合并设立河口村,新村办公场所设在原河口埭村。 三、撤销水对头村、上叶村,合并设立新城村,新村办公场所设在原水对头村。 四、撤销青塘村、乌岩村,合并设立仁源村,新村办公场所设在原乌岩村。 五、撤销东嶂村、西叶村,合并设立东嶂新村,新村办公场所设在原东嶂村。 六、撤销荣庄村、金合村,合并设立仁浦村,新村办公场所设在原荣庄村。 七、撤销横岚岙村、大联村,合并设立横联村,新村办公场所设在原横岚岙村。 八、撤销新庄村、泰庄村,合并设立新的新庄村,新村办公场所设在原新庄村。 九、撤销洪山村、岳田村,合并设立洪岳村,新村办公场所设在原洪山村。 十、撤销祥池村,设立祥池社区,辖区范围东至永乐河,西至芦池山,南至广安路,北至电力路及周边住宅地块,社区服务中心设在原祥池村。 十一、撤销码道村,设立码道社区,辖区范围东至乐清界,西至原西湾村,南至瓯江堤岸,北至广安路,社区服务中心设在原码道村。 十二、撤销西湾村,设立东蒙社区,辖区范围东至工业环路,西至三江街道新建村,南至原码道村,北至广安路,社区服务中心设在原西湾村。 十三、撤销王宅村、孙宅村,合并设立乌牛埭头社区,辖区范围东至永乐河,西至原王宅村和西垟村,南至原祥池村,北至原王宅村与古塘村,社区服务中心设在原王宅村。 十四、撤销古塘村、茅楼村,合并设立古楼社区,辖区范围东至永乐河,西至原茅楼村与横岚岙村,南至原王宅村与古塘村,北至原茅楼村与荣庄村,社区服务中心设在原古塘村。 十五、撤销横屿村、仁家垟村、杨家山村、项岙村,合并设立仁溪社区,辖区范围东至乐清界,西至原杨家山,南至原横屿村与河口埭村,北至原杨家山村与岳田及洪山,社区服务中心设在原横屿村。 十六、撤销皮服城居民委员会。 十七、撤销埭头社区管理委员会、仁溪社区管理委员会。 十八、其余未涉及调整村保持不变。 黄田街道 将原来的19个行政村、1个社区调整为8个行政村、6个社区。 一、撤销江北岭村。 二、撤销上白岩村、下白岩村,合并设立新白岩村,新村办公场所设在原下白岩村。 三、撤销浦边村、黄浦村,合并设立莲浦村,新村办公场所设在原浦边村。 四、撤销珠江村、江边村,合并设立枫埠村,新村办公场所设在原珠江村。 五、撤销外窑村、岭下村,合并设立联丰村,新村办公场所设在原外窑村。 六、撤销黄田岙村、新寿湾村,合并设立新黄村,新村办公场所设在原新寿湾村。 七、撤销千石村,设立千石社区,辖区范围东至雅林社区,南至清水埠,西至花岙,北至东联村,社区服务中心设在原千石村。 八、撤销雅林村,设立雅林社区,辖区范围东至三江街道界,南至三江街道界,西至千石社区,北至雅村社区,社区服务中心设在原雅林村。 九、撤销雅村村,设立雅村社区,辖区范围东至楠溪江,南至雅林社区,西至夹里社区,北至池头社区,社区服务中心设在原雅村村。 十、撤销夹里村,设立夹里社区,辖区范围东至前大路,南至站中路,西至新桥南路,北至中联中路,社区服务中心设在原夹里村。 十一、撤销池头村,设立池头社区,辖区范围东至楠溪江,南至雅村社区和夹里社区,西至新黄村,北至联丰村,社区服务中心设在原池头村。 十二、撤销枫埠社区管理委员会、千石社区管理委员会、黄田社区管理委员会。 十三、其余未涉及调整村(社区)保持不变。 云岭乡 将原来的17个行政村调整为11个行政村。 一、撤销金墩村、鱼里村,合并建立锦里村,新村办公场所设在原金墩村。 二、撤销山南村、南坑村,合并建立南山村,新村办公场所设在原山南村。 三、撤销黄家山村、红枫村、半山村,合并建立李川村,新村办公场所设在原半山村。 四、撤销英岙村、山根村,合并建立复兴村,新村办公场所设在原山根村。 五、撤销蔡岙村、小陈村,合并建立云栖村,新村办公场所设在原蔡岙村。 六、其余未涉及调整村保持不变。 茗岙乡 将原来的22个行政村调整为14个行政村。 一、撤销南山村、茗中村,合并设立新的茗中村,新村办公场所设在原茗中村。 二、撤销外徐村、乾口村、龙外村,合并设立新郑村,新村办公场所设在原外徐村。 三、撤销剩庄村、马界山村,合并设立新的剩庄村,新村办公场所设在原剩庄村。 四、撤销坐凳村、胜山村、石田坑村,合并设立鑫楠村,新村办公场所设在原胜山村。 五、撤销石坑村章岙村,合并设立新的章岙村,新村办公场所设在原章岙村。 六、撤销麻岙村、底岙村,合并设立新的底岙村,新村办公场所设在原底岙村。 七、其余未涉及调整村保持不变。 溪下乡 将原来的12个行政村调整为9个行政村。 一、撤销金山村、邵坑村,合并设立邵金村,新村办公场所设在原金山村。 二、撤销麻村、茶山村,合并设立麻茶村,新村办公场所设在原茶山村。 三、撤销罗垟村、马上山村,合并设立楠源村,新村办公场所设在原罗垟村。 四、其余未涉及调整村保持不变。 界坑乡将原来的11个行政村调整为9个行政村。 一、撤销界鸟村、界坑村,合并设立新的界坑村,新村办公场所设在原界坑村。 二、撤销坑口村、兴发村,合并设立新的兴发村,新村办公场所设在原兴发村。 三、其余未涉及调整村保持不变。 来源:永嘉发布 作者:特约记者黄琴琴 编辑:小圆 责编:蕾蕾 最便捷的民生服务最迅速的热点回应最权威的信息发布这里有永嘉发布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