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医白癜风 http://baidianfeng.39.net/a_yufang/131122/4295725.html 1.问:门诊慢特病报销政策是什么? 答:1.门诊慢特病病种。全市共4类47种,其中: Ⅰ类(7种):尿毒症透析治疗(慢性肾衰竭腹膜透析、血液透析及非透析阶段),再生障碍性贫血,血友病,系统性红斑狼疮肾损害,恶性肿瘤放化疗,白血病,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 Ⅱ类(14种):苯丙酮尿症(18岁及以下儿童),精神分裂症,抑郁症,躁狂症,慢性肾炎并发肾功能不全,肝硬化(失代偿期),脑瘫,心脏病并发心功能不全,心脏瓣膜置换抗凝治疗,急性心肌梗塞介入治疗术后,强直性脊柱炎,重症肌无力,股骨头坏死,性早熟(9岁以下)。 Ⅲ类(19种):高血压病(Ⅱ级及以上),脑出血及脑梗塞恢复期,风湿(类风湿)性关节炎,慢性活动性肝炎(含乙、丙型肝炎的抗干扰素治疗),慢性阻塞性肺气肿及肺心病,糖尿病伴并发症,椎间盘突出,慢性盆腔炎及附件炎,耐药性结核病,癫痫,甲亢,克山病,大骨节病,布鲁氏菌病,支气管哮喘,血小板减少性紫癜,重症帕金森氏病,老年痴呆症,银屑病。 Ⅳ类(7种):黑热病,克汀病,包虫病,氟骨症,砷中毒,疟疾,普通肺结核。 2.报销标准。门诊慢性特殊疾病补偿不设起付线,报销比例为70%,超过年度限额后基本医保不再补偿,其中:Ⅰ类尿毒症透析治疗(肾衰竭透析治疗)患者每人年度累计补偿封顶线为元,其他疾病每人年度累计补偿封顶线为元;Ⅱ类苯丙酮尿症儿童每人年度累计补偿封顶线为元,其他疾病每人年度累计补偿封顶线为元;Ⅲ类每人年度累计补偿封顶线为元;Ⅳ类每人年度累计补偿封顶线为元。 2.问:门诊慢特病怎么申报?费用怎么报销? 答:1.申报程序。城乡居民参保人员患规定范围内慢特病的,需到户籍地乡镇卫生院(城关医院、城关镇城镇居民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交社保卡复印件、1张1寸近期免冠照片、近两年相关病种住院病历(加盖医疗机构病历专用章)医院诊断证明和检查报告单等资料进行申报。参保人员患多种慢特病的,只能确认一种,应当选择最严重或最符合确认指征的慢性病进行申报;已确认并享受慢特病待遇的,不得再以另外一种慢特病进行申报。 经确认患基本医保门诊慢特病的城乡居民,从确认当年起享受基本医保门诊慢特病费用报销待遇,享受待遇满3年后,因病情需要继续治疗并享受待遇的,须按程序申报复鉴。 2.报销程序。本人在公立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确认病种及其并发症的检查费、化验费、治疗费、药品费等费用均可纳入报销。在县内就医的,凭正规发票(含费用清单)、本人社保卡实行“一站式”即时结报,患者只支付个人自付费用。在县外就医的,全额支付用药费用,按季度或在本年度12月31日前到参保地乡镇卫生院报销。 非患者本人就医、非公立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与确认疾病及其并发症无关的费用、违规开药、体检费、虚假处方和发票,以及违反基本医保政策规定的费用,不纳入报销范围。 3.问:高血压、糖尿病(简称“两病”)患者如何享受门诊报销政策? 答:城乡居民参保人员,经确诊患高血压或糖尿病但未发生靶器官损害,需要门诊药物治疗的,纳入“两病”门诊用药专项保障。同一病种已纳入门诊慢特病保障范围的,继续执行现行门诊慢特病待遇政策,不再纳入“两病”专项保障。 “两病”患者门诊使用规定范围内的药品费用,报销不设起付线,支付比例为70%,高血压年度支付限额元,糖尿病年度支付限额元,同时患高血压和糖尿病的年度支付限额元。 经二级(或县级)医院确诊的“两病”参保患者,纳入“两病”门诊用药专项报销范围,主要由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负责用药保障。患者在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并实行“一站式”即时结报,只支付个人自付费用。 4.问:什么是“一站式”即时结报? 答:城乡参保居民按规定在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医疗费用可享受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和报销服务,患者只交个人自负费用。 5.问:医院看病都可以报销? 答:不是。只有在各地区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才可以报销。各级定点医疗机构可以通过国家医保局网站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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