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系合川区东津沱还房1号等56处房产,无占用、无租赁、无抵押、无担保,拟划分为45个资产包,并按现状以不低于下表三年租金金额协议或竞价分零公开招租,详情如下: 序号 位置 面积(㎡) 备注 1 东津沱还房1号 25 第一层 2 中南路号 34.69 第一层 3 久长路步行街号二楼(指南针计算机学校隔壁) 第二层 4 久长路步行街号二楼9,10,11号 .32 第二层 5 久长街号附7号 33.27 第一层 6 北城佳苑3号楼社会保障房3号楼吊1-4 99.48 第一层 7 北城佳苑3号楼社会保障房3号楼吊1-5 91.84 第一层 8 北城佳苑3号楼社会保障房3号楼吊1-7 67.92 第一层 9 北城佳苑3号楼社会保障房3号楼吊1-10 37.67 第一层 10 假日大道公务员小区左侧A21 78 第一层 11 假日大道公务员小区左侧A23 63.98 第一层 12 假日大道公务员小区左侧A24 67.32 第一层 13 振兴路号 35.65 第一层 14 振兴路号 35.65 第一层 15 振兴路号 35.65 第一层 16 振兴路号 35.65 第一层 17 振兴路号 35.65 第一层 18 振兴路号 35.65 第一层 19 振兴路号 35.65 第一层 20 嘉滨路2号第二层1、2、3号 .26 第二层 21 丁市街创力世家(临街)17号附1号 73.93 第一层 22 丁市街创力世家(背街)2幢1-1号 33.78 第一层 23 丁市街创力世家(背街)2幢1-2号 35.65 第一层 24 丁市街创力世家(背街)2幢1-3号 31.95 第一层 25 丁市街创力世家(背街)2幢1-4号 76.66 第一层 26 丁市街创力世家(背街)2幢1-5号 66.84 第一层 27 丁市街创力世家(背街)2幢1-6号 93.01 第一层 28 丁市街创力世家(背街)2幢1-7号、1-8号 .43 第一层 29 沙坪路北城嘉苑6幢1号 .54 第二层 沙坪路北城嘉苑6幢1号 67.49 第一层 沙坪路北城嘉苑6幢2号 67.49 第一层 30 沙坪路北城嘉苑6幢2号 57.53 第二层 沙坪路北城嘉苑6幢3号 77.14 第一层 31 沙坪路北城嘉苑6幢5号 76.49 第二层 沙坪路北城嘉苑6幢6号 85.93 第一层 32 沙坪路北城嘉苑6幢6号 48.32 第二层 沙坪路北城嘉苑6幢7号 58.78 第一层 33 沙坪路北城嘉苑6幢7号 25.63 第二层 沙坪路北城嘉苑6幢8号 46.53 第一层 34 沙坪路北城嘉苑6幢8号 57.53 第二层 沙坪路北城嘉苑6幢9号 77.14 第一层 35 沙坪路北城嘉苑7幢5号 61.44 第二层 沙坪路北城嘉苑7幢5号 84.12 第一层 36 沙坪路北城嘉苑7幢6号 44.37 第二层 沙坪路北城嘉苑7幢6号 58.83 第一层 37 沙坪路北城嘉苑7幢7号 25.26 第二层 沙坪路北城嘉苑7幢7号 46.58 第一层 38 沙坪路北城嘉苑7幢8号 45.81 第二层 沙坪路北城嘉苑7幢8号 77.22 第一层 39 沙坪路北城嘉苑8幢2号 54.86 第一层 40 沙坪路北城嘉苑8幢5号 99.94 第一层 41 沙坪路北城嘉苑9幢2号 .84 第一层 42 沙坪路北城嘉苑9幢5号 54.38 第一层 43 沙坪路北城嘉苑9幢6号 76.74 第一层 44 渠江街一号楼9号 42.86 第一层 45 南城花园号附38、39号 .46 第一层 一、本项目挂牌期自年3月1日起至年3月9日止,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挂牌,直到征集到意向承租方;特别告知: 二、意向承租方须在挂牌期内(法定工作时间)到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合川直属支所办理报名手续并缴纳规定保证金到联交所指定客户备付金帐户(以到账为准),意向承租方可通过线上(通过互联网方式)或线下(到联交所)两种方式报名,线上报名方式不能接受联合体报名和委托报名;采取互联网竞价方式确定承租方,意向承租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承租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暂不退还,待出租方向联交所合川直属支所出具同意退付保证金的函后,再办理保证金无息退款手续;其余意向承租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承租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为保护承租方和真实意向承租方的合法利益,出租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意向承租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缴纳保证金,即视为对此的承诺。非出租方原因,当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在扣除产权交易机构的交易组织费用后,出租方有权扣除意向承租方所缴纳的剩余保证金,作为对出租方的补偿:(一)意向承租方提出承租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二)意向承租方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三)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承租方均不应价的;(四)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出租方签署《门市租赁合同》或未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租金的;(五)其他违反交易规则的情况。 三、意向承租方须通过相关资料、实物查勘等方式详细了解标的瑕疵,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政策规定,并书面承诺自行承担标的瑕疵的一切风险后决定是否承租;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报名独立参加竞价; 五、租赁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含联交所费用等)由出租方承担; 六、意向承租方在被确定为承租方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署《门市租赁合同》,并在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第一季度租金一次性汇入出租方指定账户; 七、按现状租赁,租赁期限三年,租金按季度收取,租赁前发生的一切税费由出租方负责,租赁后所发生的一切税费(含装修、水、电等费)由承租方自行负责。 有意向租赁我司门市的朋友,请到重庆市合川联交所进行报名竞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