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6/3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点击: 61 次

重庆市合川区年面向社会考核招聘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为进一步改善我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结构,提高整体素质,加快合川经济社会发展,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44号)、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号)及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号)等有关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社会考核招聘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方针,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核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名额

本次面向社会考核招聘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6名。具体招聘单位和岗位详见《合川区年公开考核招聘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况一览表》(以下均简称《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凡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一览表》);

6.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7.符合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的有关要求;

8.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前一天;

9.自愿在合川区服务5年以上。

(二)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体检或考察的拟聘用人员;合川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人员与现工作单位(岗位)有最低服务期限约定或最低服务年限要求以及有其他报考相关限定的,从其规定。

正在全日制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非年应届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的人员,其学历(学位)须在年7月31日前获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三)专业审核有关事项

专业条件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和《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年下半年修订)》(附件3)审核,准确把握审查尺度,统一审查口径,不得随意放宽招聘岗位条件。因不同学历层次致使同一专业称谓不一致的,视为符合专业要求。与招聘简章明确的《专业参考目录》中专业称谓不一致,但经培养高校认定,主管部门和区人力社保局审核属同一专业的,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三、网上报名

本次所有招聘岗位均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

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简章》要求的“招聘范围和条件”,以及《一览表》中各个招聘岗位的报考要求和条件,结合本人情况,选择本次招聘中符合自己条件的一个招聘单位或招聘岗位报名。

(一)承诺诚信报考。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考,报考人员应如实准确填报各项报名信息。本次网上报名不进行资格审查,只审核电子照片,面试前再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报考时须填写《合川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适用于所有考生)》(附件2),如因不符合条件被取消面试资格,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恶意注册干扰正常报名秩序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并按国家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在年5月27日至5月30日18:00前登录   年湖南各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公告陆续发布,为了帮助各位考生轻松备考,顺利入围,前途医考重磅推出一系列备考活动,添加老师   扫描下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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