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10/24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点击: 61 次

唐山市古冶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申报年青年就业见习岗位的

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年青年就业见习工作,力争使有见习意愿符合条件的青年都能实现见习,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我区即日起组织开展年度青年就业见习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确定为就业见习单位

(一)在古冶区辖区内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依法注册成立、社会责任强、生产经营正常、管理规范的各类企业。优先考虑人才需求量较多、规模较大、有一定行业代表性和社会影响力的用人单位和本地重点发展的优势产业为见习单位;

(二)见习岗位设置数量不得高于见习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30%,且一次能提供10人以上的见习岗位,上岗人数不受10人限制。

(三)见习岗位技术含量高、专业性强;

(四)有专门的见习管理办法和指导人员,指导人员相关资料要报区人社局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备案(附件1);

(五)能够及时为见习人员垫付基本生活补助,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及大病医疗保险;

(六)具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和职业防护措施。

二、见习岗位征集程序

采取随时申请、随时认定、随时对接、随时上岗的办理流程,简化认定程序,提高工作效率。

(一)有能力承担见习任务的用人单位向区人社局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填写《唐山市青年就业见习单位申请表》(附件2),并提交申请报告(附件3)、任务承诺书(附件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社保缴费单、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

(二)区人社局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初审后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

(三)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同意确定为见习单位并向社会公布。

三、见习岗位对接

(一)发布信息。区人社局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通过古冶千里马人才网和古冶人社公众账号公布见习单位岗位信息。内容包括:见习单位名称、见习岗位、数量和要求,以及见习期限、条件、待遇等。

(二)组织报名。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失业青年申请就业见习,实行自愿报名,同时应符合见习岗位条件和相关专业要求。

(三)岗位对接。符合就业见习条件人员可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层人力资源大厅报名。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可组织专场洽谈会,帮助见习单位和见习人员实现双向选择。

(四)签订协议。见习人员与见习单位达成就业见习意向后,双方要签订青年就业见习协议。

四、其他有关问题

(一)见习单位要确保按月为见习人员发放基本生活费,且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目前执行元/月),由财政按照最低工资标准80%给予见习补贴,对见习后留用率50%以上的见习单位,补贴标准提高10%。对因疫情影响见习暂时中断的,相应延长见习单位补贴期限,对见习期未满与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的,给予见习单位剩余期限见习补贴,受理截止期限为年12月31日。

(二)见习单位要合理确定见习期限,对于岗位技术含量较低的普工岗位,见习期限一般为3-6个月;对于岗位技术含量较高的专业技术(技工)岗位,见习期限一般为6-12个月。

(三)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联系。

附件:1.唐山市就业见习指导人员登记表

2.唐山市青年就业见习单位申请表

3.关于申报就业见习单位的报告

4.承担就业见习任务承诺书

唐山市古冶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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