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9/3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点击: 61 次

为进一步优化司法资源配置,推动诉讼服务提档升级,更好地服务和保障两江新区经济社会发展,经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渝北区人民法院设立两江新区审判区,将于年3月30日对外办公,主要办理执行案件及涉两江新区部分民事、刑事、行政案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渝北区人民法院管辖的以下案件可以在两江新区审判区办理立案:

(一)执行类案件;

(二)财产保全类案件;

(三)双方或一方当事人的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和合同履行地位于两江新区鸳鸯、人和、天宫殿、翠云、大竹林、礼嘉、金山、康美8个街道范围内的民事案件。

二、渝北区人民法院本部亦依法受理相关案件。

三、渝北区人民法院受理的案件将统筹分配,具体事宜请当事人、代理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认真查看具体案件的相关诉讼文书,以免影响案件审理。

四、两江新区审判区办公

------分隔线----------------------------
热点内容
  • 没有热点文章
推荐文章
  • 没有推荐文章
  • 网站首页
  • 网站地图
  • 发布优势
  • 广告合作
  • 版权申明
  • 服务条款
  • Copyright (c) @2012 - 2020



    提醒您:本站信息仅供参考 不能做为诊断及医疗的依据 本站如有转载或引用文章涉及版权问题 请速与我们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