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后,合肥市全面贯彻新民主主义时期经济政策,发展生产,繁荣经济。特别是一九五三年十二月开展了对农业、手工业、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后,到一九五六年初,合肥市农业、工业、文化、教育等多方面发生了根本变化,社会主义制度在合肥初步建立。1从互助组到农业合作社土地是人民群众赖以生存的基础,随着“土改”的顺利进行,从年春开始,合肥广大农村陆续开展了互助合作的探索。特别是年月,合肥郊区建立陈以春农业互助组,这是合肥市区第一个互助组。随后合肥地区掀起了大规模的农业互助合作运动。这些互助组是农民根据自愿互利原则组织起来的劳动组织,好处还是很明显的。首先,互助组在调剂劳力、畜力、大农具的余缺方面发挥了很大作用,大大提高了劳动生产率。其次,它能开展一些个体户无力经营的副业生产,有力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当时的肥东县大兴乡有个赵庆华互助组,由13户贫农组成,共有劳力3个,耕地60多亩。原来分户独立生产,不是缺劳力,就是缺耕牛、农具等,组成互助组后,在农忙时统一安排劳力、耕牛、农具,集中力量进行农业生产。平时因人制宜分头开展加工粉丝、烧窑、养鸭、养猪等集体副业,组员不仅生活水平有了明显提高,而且购买了耕牛,添置了农具,改善了生产条件。随着农业互助组的不断发展,年,合肥地区有了创办农业合作社的初步实验。3年4月,合肥市东、西郊区各自试办了第一个农业生产合作社,入社农户共33户;特别是肥东县在3年春成立了第一个示范性的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竖起互助合作的旗帜,到4年初时,合肥地区开始重点发展初级合作社。 ○合肥市关于4年春试办农业生产合作社的总结报告 这一点在档案中也有所体现。合肥市档案馆馆藏的合肥市《五四年春试办农业生产合作社总结报告》中,就对4年春合肥试办农业生产合作社的情况做了总结,从中我们看到,合肥市“五四年春办农业生产合作社七个,蔬菜合作社一个,原有社两个,共为十个生产社”。在这份报告中,还总结出办生产合作社的步骤和经验教训。其中步骤有:一是从宣传动员了解情况,让社员最终端正态度和表示入社的决心;二是要发挥民主,合理解决入社中的具体问题,比如土地入股问题、农具和肥料、种子问题及分红问题等;三是要建立组织,制定制度、生产计划等。最后则从五个方面总结了办社工作的经验。合肥市兴办农业生产合作社由此进入“快车道”。4年冬至5年春,合肥郊区新办农业生产合作社75个,加上原有的10个,共有合作社85个,户,占总农户的31.3%。在此基础上,5年8月30日,市委农村工作部制定了《关于第一个五年计划的农业生产合作社发展计划》。合肥市计划“在五五年上半年原有社的基础上,拟在今冬明春发展新社七十九个(其中建立蔬菜社四个),每社平均四十户左右计算,入社农户三一六零户,连同八十五个老社,共组织社一六四个(实际只有一百五十个,因并大社减少十四个),入社农户七五二八户,占总农户百分之六十九。另外拟并成三个完全社会主义性质的农业生产合作社,即杏花村、四河乡、北外乡板桥三个社”。并且在时间上做了安排,“第一批建社目前开始进行,拟在九月十号前后完成……三个市区新建六个,郊区土改乡新建七个,共十三个,对秋收没有影响。第二批建社四十个,十月上旬开始准备,十一月中旬完成,下旬总结。十二月份开始冬修并结合第三批建社十八个……”○《关于第一个五年计划的农业生产合作社发展计划》(5年) 合肥地区兴办农业生产合作社的经验在当时引起了广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