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系合川区和顺花园B区1幢3-1-10号等11处房产,标的均无房地证,无占用、租赁、抵押、担保及共有等其它他项权利情况。租赁期限3年,租金不递增,租金按季度收取,拟按现状以不低于下表年租金金额协议或竞价分零公开招租,详情如下: 特别告知: 一、本项目挂牌期自年5月15日起至年5月23日止,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挂牌,直到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二、意向承租方须在挂牌期内(工作时间)到重庆联交所合川支所办理报名手续并交纳标的对应保证金到重庆联交所合川支所指定的客户备付金账户(挂牌截止日24时前到账,以到账为准),意向承租方可通过线上(通过互联网方式)或线下(到重庆联交所合川支所)两种方式报名,线上报名方式不能接受联合体报名和委托报名;如挂牌期满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产生,则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如挂牌期满有两家或者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产生,则采取互联网竞价方式确定承租方;为保护出租方和真实意向承租方的合法利益,出租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意向承租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对此的承诺。若非出租方原因,出现下列任一情形时,在扣除重庆联交所交易服务费后,出租方有权扣除意向承租方(承租方)所交纳的剩余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一)意向承租方提出承租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二)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三)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承租方均不应价的;(四)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出租方签署《房屋租赁合同》或未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租金的;(五)其他违反交易规则的情况。未出现上述违约情形的,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在其与出租方签定租赁合同且缴清所有款项后,凭出租方出具的《关于退还保证金的函》,在出租方与重庆联交所合川支所完善手续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其余意向承租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承租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三、意向承租方须通过相关资料、实物查勘等方式详细了解标的瑕疵(包括但不限于标的无房地证等)及有关政策规定,并书面承诺自行承担标的瑕疵的一切风险后决定是否承租。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报名独立参加竞价,不接受联合报名。 五、若为代办人办理,须当面签署授权委托书或提供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须明确委托权限,并提供代办人信息,联系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地址。 六、意向承租方在被确定为承租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署《房屋租赁合同》,并在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第一季度租金及履约保证金元一次性汇入出租方指定账户。 七、租赁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含重庆联交所费用等)由出租方承担。承租方对房屋装修、装潢所产生的费用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租赁期满,如不再续租,承租方不得要求出租方补偿其装修、装潢费用,并不得以此为借口对标的的结构和装修进行损毁。 八、重庆联交所费用(按标的物3年成交总租金的1%收取)由出租方负责。 九、标的面积以实际现状移交为准,若与本公告披露的面积有出入,成交价及交易服务费不做调整。 十、在出租方与承租方签订租赁合同次日起10个工作日内,出租方将标的移交给承租方;标的物其他未尽事项由租赁双方自行约定,与重庆联交所合川直属支所无关。 十一、以上标的未经出租方同意不得转租。 联系方式:-赵老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