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上方"七彩云阳"
本次考核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名(具体岗位见附件1)。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凡符合以下招聘条件的各类人员均可报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符合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的有关要求; 5.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网上报名前一日); 6.须在报名截止前取得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普通话等级及教师资格证书(年应届毕业生须于年12月31日前取得)。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的人员,须在报名截止前(年应届毕业生须在年12月31日前)获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后才能报考; 7.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见附件1); 8.自愿履行最低服务期(其中:公费师范生6年以上); 9.报考人员与现工作单位(岗位)有最低服务期限约定或最低服务年限要求以及有其他报考相关限定的,从其规定。 (二)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生;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体检或考察的拟聘用人员;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符合条件的人员在报名前应仔细阅读《简章》要求,认真查看“招聘条件和范围”、“招聘单位及岗位的资格条件”等,可以选择符合招聘条件要求的1个招聘单位及岗位。在报名时应如实准确填报各项报名信息,提交的报名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恶意报名干扰正常报名秩序的,一经发现,即取消报名资格,并按国家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1.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年2月12日至2月16日。 报名方式: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不设现场报名。报考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 (2)服务器关闭时间:年2月16日18:00。 (3)网上缴费:报考人员资格初审合格后,须在年2月18日至2月21日18:00前进行网上缴费,确认参考(按市财政、物价部门文件规定缴纳考务费每人50元)。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 各招聘岗位的报名人数将在缴费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合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进行公布。 (4)打印《准考证》:招聘网上报名资格初审合格并缴纳了报名费的人员于年2月27日9:00至2月28日24:00前登录报名网站并在规定时间打印《准考证》。 2.资格审查 报考资格审查在考核现场进行。报考人员须提供以下资料:(1)《重庆市合川区面向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考核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2)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年应届毕业生须及时提供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4)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所对应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5)本人获奖证书等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非必须项)。 专业条件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和《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年下半年修订)》(均简称《专业参考目录》)审核。因不同学历层次致使同一专业称谓不一致的,视为符合专业要求。与招聘简章明确的《专业参考目录》中专业称谓不一致,但经负责资格条件审查的单位审核认定,与招聘专业设置要求一致的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 (二)考核 1.考核时间及地点 考核时间暂定于年3月2日,具体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 2.考核方式、内容及分值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进入考核环节,其中:文化学科岗位采取试讲教学片断的方式进行考核,艺体学科岗位采取专业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考核,其他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考核。考核工作由考核招聘工作小组统一组织进行,考核总分值为分,成绩采取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考核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三)确定体检人员 根据招聘岗位数,按照报考的招聘单位顺序根据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考核成绩低于80分者,不得确定为该招聘单位体检人员。若考核成绩出现并列,依次按学历(学位)、职务、在校期间获国家奖学金次数、校级奖学金次数依次确定,若仍相同,则组织加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为体检人员。 (四)签订协议 考核结束后,当场确定的体检人员与招聘单位现场签订《重庆市合川区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意向协议书》和《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明确违约责任。 开州事业单位招21人一、招聘名额 共考核招聘医疗卫生机构和其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1名,其中:医疗卫生机构招聘20名、其他事业单位招聘1名。具体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招聘条件等详见《开州区年考核招聘医疗卫生机构和其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一览表》)。 二、招聘条件及其他事项 (一)招聘条件 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法律和和国家大政方针,作风正派,品行良好; 3.按照体检标准体检合格,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在《简章》规定的时间内,已取得相应的学历证、学位证或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资历)证,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和其它条件; 5.报考时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开始的前一日); 6.聘用后须在聘用单位服务满5年及以上,若未达到规定服务年限,不得向区内、外其他单位交流调动,否则解除人事关系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7.具备国家规定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二)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开州区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重庆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体检或考察的拟录(聘)用人员;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其他事项 1.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取得的全日制学历、学位人员,现场报名时其学历、学位须已获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2.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非年应届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3.报考者为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的,须在年7月31日前取得与报考岗位所要求专业对应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者为非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的,须报名时已取得与报考岗位所要求专业对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4.《岗位一览表》中要求的专业条件,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和《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年下半年修订)》(附件5,均简称《专业参考目录》)审核,准确把握审查尺度,统一审查口径,不得随意放宽招聘岗位条件。因不同学历层次致使同一专业称谓不一致的,视为符合专业要求。与招聘简章明确的《专业参考目录》中专业称谓不一致,但经负责资格条件审查的相关主管部门审核认定,与招聘专业设置要求一致的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考生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写毕业证书载明的所学专业。 三、招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按照本《简章》及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招聘单位中的一个招聘岗位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须一致。 报名时,报考者应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和相关说明,如实、准确填写《开州区年考核招聘医疗卫生机构和其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并在“诚信承诺”栏签字。实行考生诚信报考,凡存在隐瞒事实、弄虚作假等违规违纪报考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开州区机关事业单位。 1.报名方式:实行考生现场报名,不接受其他方式报名。 2.报名时间:年2月21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3.报名地点:开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楼4楼(开州区汉丰街道月潭街22-1号,开州区汉丰五校斜对面,下同)。 联系人及咨询 报考医疗卫生机构的,联系人:杨老师,-; 报考其他事业单位的,联系人:陈老师,-。 4.报名资料。报名时,考生须提供以下资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核:(1)本人如实准确填写的《报名表》和近期的2张免冠小二寸彩照;(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3)本人学历证、学位证和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历)证的原件和复印件;(4)报名所需其他资料和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5)其他应证《岗位一览表》中报考条件的相关佐证资料原件及复印件;(6)装订成册的自荐材料(一式两份)。 :(1)报考者为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的,报名时暂不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和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历)证,其学历证、学位证和其他资格(历)证也暂不网上验证,但考生必须提供所在高校加盖鲜章的在校学科成绩表原件、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籍证明原件、高校年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附件3)。(2)如报考人员是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开州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不能报考)的,须提供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所在地组织人事部门均同意报考事项原件(附件4)。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 (二)现场资格审核。现场资格审核在开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下,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纪检监察部门现场全程监督。按照“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现场资格审核实行资格审查责任追究制,落实责任到人。现场报名资格审核人员、验证人员须在《报名表》及相关验证资料上签字确认。 经报名资格现场初审合格的报考人员,由开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组成报名资格复核工作组进行报名资格集中复核。复核不合格的,取消报考资格。 各岗位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于报名结束后3日内在重庆市开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网址 (三)开考比例。各招聘岗位开考比例(即:岗位的招聘指标与现场报名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人数之比)为1:2。报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则相应递减该岗位招聘名额至规定比例,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的本次招聘。取消岗位的原报考人员可在通知的规定时间内改报符合招聘条件的其他岗位,逾期不再改报。对未达到开考比例的急需紧缺岗位,经报重庆市人力社保局审核同意后,可适当降低面试比例。 各招聘岗位的招聘名额递减或取消情况,在现场报名资格审查及取消岗位的原报考人员改报结束后,在重庆市开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予以公布。 (四)领取《准考证》。报考医疗卫生机构的,考生凭本人身份证于年2月22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到开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领取《准考证》。报考其他事业单位的,考生凭本人身份证于年2月22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到开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楼5楼领取《准考证》。 委托他人领取的,须出示委托人、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及委托书原件和复印件。逾期不领取《准考证》的,责任考生自负。 (五)考核测试。考核测试采取“先专业科目测试、再面试”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即:若招聘岗位的报名资格审核合格人数与招聘指标之比大于或等于10:1的,则采取“先专业科目测试、再面试”的方式进行考核测试;若招聘岗位报名资格审核合格人数与招聘指标之比小于10:1的,则采取“直接面试”方式进行考核测试。 各招聘岗位的具体考核测试方式在现场报名资格审查及取消岗位的原报考人员改报结束后的5日内,在开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布。专业科目测试、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详详见《准考证》。 1.专业科目测试。对“先专业科目测试、再面试”的岗位,专业科目测试由开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专业科目测试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专业基础知识、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和应聘者的适岗能力等。专业科目测试满分分。 2.面试。面试满分分。面试在纪检监察部门的现场监督下,由开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其中: (1)对采取“先专业科目测试、再面试”方式进行考核测试的岗位:面试比例(即:岗位招聘指标与进入面试环节的考生人数之比)为1:5。根据招聘岗位的拟聘人数,按照专业科目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确定面试人员;若最后一名专业科目测试成绩并列,则并列人员同时进入面试;同时在专业科目测试结束后、面试开始前,因考生自动放弃而出现的面试缺额,经开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可在报考同一职位人员中按专业科目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1次。 “先专业科目测试、再面试”考生的考核测试总成绩=专业科目测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且考生的考核测试总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才能进入体检环节。 (2)对采取“直接面试”方式进行考核测试的岗位:面试比例为开考比例(即1:2)。对报名资格审核合格人数未达到面试比例的,则按“实际面试考生人数×面试比例”的公式重新计算确定招聘名额(小数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到整数),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对未达到面试比例的急需紧缺岗位,经报重庆市人力社保局审核同意后,可适当降低面试比例。 “直接面试”岗位考生的考核测试总成绩=面试成绩。“直接面试”岗位的所有考生的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才能进入体检环节。同时对面试人数与招聘指标数相同的岗位,还须考生在校期间各学科平均成绩不低于75分、必修课成绩不低于80分,才能进入体检环节。 (3)因参加面试人数少而未形成竞争的岗位:须由考核测试小组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员表决通过,才能确定为进入体检环节人选。 面试成绩当场公布、考生签字确认。专业科目测试成绩、面试成绩、考核测试总成绩分别于专业科目测试、面试结束的次日在开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示。 面试具体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号)执行。 重庆工商大学招人一、招聘计划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名,详见附件1《重庆工商大学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具体信息请查阅重庆工商大学网站“人才招聘”栏目。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凡符合招聘条件的各类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下列人员不属于本次招聘范围: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体检或考察的拟聘用人员;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在国外境外高校获得的全日制学历(学位)的人员,其毕业时间须在年1月至年12月期间,且其学历(学位)须于年12月31日前获得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工作责任心强、热爱教育事业、敏而好学、乐于奉献、遵纪守法; (二)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较强的科研工作能力、较高的业务素质,在校学习期间学习成绩优良,工作期间工作业绩突出; (三)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身心健康,具备所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条件和要求,并坚持相应的回避制度; (五)考生有工作单位的,须提供现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六)应聘人员还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并能够全职为学校工作; (七)年12月31日前须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职称资格证书; (八)年龄45周岁及以上。特别优秀的博士、教授或特殊紧缺人才经市人力人保局认定同意,可适当放宽。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开始前一天。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从本招聘简章发布之日起开始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年12月31日前。 (二)报名方式 应聘教学科研岗位的人员,请登录重庆工商大学人事处网站主页下载并填写《重庆工商大学教学科研人员信息表》,可按照重庆工商大学正式公布的招聘启事的要求,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向学校提出报名申请,并提交个人详细应聘材料(面试时请提供相关材料原件): 1、本人基本情况:包括个人简况、配偶(或子女)情况、学习及工作简历、本科、硕士、博士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复印件、学习成绩证明,以及来校工作有无其他要求等。 2、主要学术成就或专业工作经历:包括近3年发表的学术论文、已结题或在研的科研项目和科研成果获奖情况,或在国内外知名公司、企业、大学、研究机构从事本专业工作的有关证明材料等。 学校对应聘人员进行学历学位认证、业绩认定与考核(必要时可组织专家评议),对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学校将组织考试、考核。 通讯 联系人及张老师 +86-23-(办) 传真:+86-23-,E-mail:rcyj ctbu.edu.cn五、考试考核 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均进入综合考核环节。综合考核由学校组织实施。 综合考核分专业能力测试和面试两个环节。专业能力测试采取答辩、学术报告、审查研究成果等方式进行;面试主要考察应试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决策能力、创新能力、应变能力、个性特征以及选拔职位需要的特殊能力等,综合考核分值分。 综合考核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对成绩评定在60分以下或90分以上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官组须写出书面报告,报市教委备案。 考试考核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学院根据综合考核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人选,成绩出现并列时,依次按职称及职(执)业资格、学历高者优先,若仍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以加试成绩高者作为体检人选。 考试考核具体时间、地点在学校网站另行通知。 重庆医科大学招75人一、招聘计划 学校本次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75名。详见《重庆医科大学年公开招聘教学科研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一览表》)。 二、招聘范围及对象 (一)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和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3.年龄要求:博士研究生在40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简章发布之日前一天。学校紧缺专业人才、省部级及以上人才等,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同意后,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4.学历要求:具体见《一览表》。正在全日制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非年应届毕业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年应届毕业生,须在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高校就读的年应届毕业生,应于年12月31日前获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 5.论著要求: (1)自然科学类博士,应在SCI论文检索系统收录的期刊上发表1篇学术论著; (2)社会科学类博士,应在北大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2篇学术论著。 以上论著均要求以唯一第一作者身份发表(SCI论文影响因子≥10分的除外)。马克思主义学院、体育医学院、护理学院及中医药学院不作论著要求。 (二)具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属于本次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定向到重庆市区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但未有效履约或未满服务期限的公费培养医学毕业生;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体检或考察的人员;现役军人;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人员与现工作单位(岗位)有最低服务期限约定或最低服务年限要求以及有其他报考相关限定的,从其规定。 (三)专业审核有关事项 专业条件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和《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年下半年修订)》(均简称《专业参考目录》,见附件4)审核报考专业。 因不同学历层次致使同一专业称谓不一致的,视为符合专业要求。未纳入《专业参考目录》,但经重庆医科大学和主管部门审查认定、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与招聘专业设置要求一致的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考生报名时须诚信、准确、规范填写毕业证书载明的所学专业。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简章发布之日起至年3月30日止。 (二)报名方式 应聘者向指定邮箱(见附件1)投递应聘材料。应聘材料包括: (1)“重庆医科大学岗位申请表”(见附件2)以及本人身份证(护照)、已经取得的所有学历及学位证书(国/境外获得学历学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就业推荐表(往届毕业生除外)、职称证书或聘书、各种荣誉证书或获奖证书、教学、科研成果的扫描件,相关扫描件打包压缩上传至附件; (2)同意(诚信)报考事项(现无工作单位的应届毕业生除外,见附件3)。 邮件主题和附件命名格式均为“最高学历毕业学校+专业+学位+姓名+应聘教研室(科室)”,材料不齐全或不清晰将不予受理。 应聘人员必须按要求如实填报本人情况,填报内容如有虚假、隐瞒,将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三)资格初审 各院系(部门)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对照岗位要求,进行资格初审,并以邮件或电话形式在5个工作日内向应聘人员反馈审查意见,对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应聘者须邮件回复并说明理由。 (四)资格复审 各院系(部门)对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应聘人员持本人身份证、《重庆医科大学岗位申请表》及本表填报的其他印证材料原件到应聘院系(部门)进行资格复审,并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资格复审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者,取消后续环节。任何院系(部门)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核。 各岗位报名人数、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一览表将于报名截止后10个工作日内发布在学校网站。 四、考核面试 (一)考核 各院系(部门)对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组织考核,学校人事处负责指导、监督。由各院系(部门)组建考核小组,以答辩、讲课等形式进行考核并打分。考核成绩分值分,时间不低于10分钟。考核时间及地点等具体事宜由院系另行通知。 各院系(部门)须在年4月15日前完成考核环节。 (二)面试 面试由学校统一组织实施。学校将对院系考核合格的应聘人员采取答辩方式进行面试考核并打分,面试成绩分值分。对应聘人员的仪表仪态、语言表达和逻辑思维能力、团队意识、职业素养、试岗能力等内容进行综合考量。 总成绩=考核成绩×60%+面试成绩×40%。 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来源:重庆华图如有版权异议请联系我们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