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巴什区各企事业单位: 现将《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年全市职称改革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鄂人社发〔〕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同时,结合我区实际,就有关事项一并通知如下: 一、职称申报人员范围 (一)康巴什区全面实行岗位管理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 (二)康巴什区国有企业专业技术人员; (三)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在康巴什区登记注册的非公有制企业专业技术人员; (四)符合评审条件的高技能人才; (五)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退休人员不得参加职称评审。 二、职称申报条件 请各企事业单位根据专业技术资格最新评审条件、《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鄂尔多斯市教育局关于转发自治区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的通知》(鄂人社发〔〕号)及《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鄂尔多斯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鄂尔多斯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转发年内蒙古自治区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的通知》(鄂人社发〔〕号)文件要求,同时结合《年全市职称改革工作安排意见》中的相关规定进行申报。上述文件与《年全市职称改革工作安排意见》不符的,以《年全市职称改革工作安排意见》中的规定为准。 各企事业单位可从自治区及市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官方网站查阅具体评审条件(请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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