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度国庆,文明出行。国庆期间,聚会、走亲访友等驾车出行活动多,司机们都遵守“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了吗?可千万不要像合川这位男子一样以身试法,以身涉险哦↓ 事故经过10月2日晚19时08分许,合川一男子傅某骑摩托车搭乘其妻子和女儿沿涪江二桥从南津街往合阳城方向行驶,当车辆在向左侧变更车道时,与左侧车道内正常行驶的一辆小型客车发生擦挂,致两车部分受损,摩托车车上三人不同程度受伤。 (1分08秒处) 事故处理民警到达现场后,在与摩托车驾驶员傅某交谈时,闻到其身上散发着浓烈的酒精气味。于是民警对其进行了酒精呼气测试,结果为mg/ml,达到醉酒标准。 据摩托车驾驶人傅某称:事发当天是其父亲生日,他便骑摩托车搭乘妻子和女儿回铜梁旧县父母家中为其父亲庆生。午饭时,与同桌另外两位亲戚共饮了大约一斤半白酒,饭后便休息了一会儿。在用过晚饭后搭乘其妻子和女儿返回合川,哪知在快到家时出了交通事故。经医院诊断,傅某妻子范某在此次事故当中头部受伤、肩胛骨骨折,目前,医院进行治疗。 看着妻子受伤,傅某后悔不已,可为时已晚,等待傅某的将是严厉的处罚。在此,交巡警提醒:"生命无价,酒后禁驾",广大驾驶员朋友要切实将“酒后不开车、开车不喝酒”作为自觉行动;亲朋好友聚餐饮酒后,发现有酒驾行为的,要及时劝住,避免侥幸酒驾肇事后悔莫及。同时,骑摩托车千万不能超载,在驾车过程中,不要随意变更机动车道,变更机动车道时,一定要仔细观察,确保安全。 赞赏 |